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300897 证券简称:山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4-030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3)。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4月26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4月2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上午09:15-09:25,0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蒿山路47号山科智慧园B座10楼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钱炳炯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截至2024年4月22日(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68,000,00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19,500股,该等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67,680,500股。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41,959,99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997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41,959,99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9972%。
4、参加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 3 人,代表股份 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4%。
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上海广发(杭州)律师事务所指派陈重华律师、张钰栋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会议采用累计投票方式逐项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钱炳炯先生、季永聪先生、岑腾云先生、王雪洲先生、胡绍水先生、姚水根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上述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起算。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 1.01 选举钱炳炯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同意 41,959,99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 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钱炳炯先生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 1.02 选举季永聪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同意 41,959,99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 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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