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度
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前身为北京铜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是由北京铜牛针织集团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北京铜牛集团有限公司”)和自然人出资组建,于2005年9月21日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经2010年8月2日召开的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关于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京国资产权[2010]246号)档批复,本公司以2010年4月30日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1,000万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6月14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向铜牛信息出具《关于同意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3]432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3年6月21日出具《关于核准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828号),铜牛信息于2013年6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交易。
本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报送终止
挂牌的申请材料并收到《受理通知书》。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关于同意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8]1773号),公司股票自2018年6月6日起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2020年9月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关于同意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发行字(2020)2021号)档批复同意,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250,000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股份变更为96,970,150股。2020年9月22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关于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2020]883号)档批复同意,本公司于2020年9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为300895)。
本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08780984409U。公司法定代表人:顾伟达。公司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天坛东路31号铜牛信息大厦。
本公司母公司为:北京时尚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销售通讯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租赁计算机、通讯设备;出租办公用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信息系
统集成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除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医疗器械以外的内容);经营电信业务。
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26日批准报出本财务报表。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
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
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部分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 持续经营
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不存在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三、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2. 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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