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火星人厨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保荐机构”)作为火星人厨具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火星人”、“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火星人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资金安全及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 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投资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不将资金用于高风险投资。
2、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 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核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 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火星人厨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楼黎航 陈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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