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6
证券代码:300893 证券简称:松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指定人员办理后续 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及内控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同时 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 如下:
原章程内容 修改后章程内容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 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 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 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 (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 司股份的,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董事会会议决议。
第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 第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
通过: 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一)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包括股东大
(二)公司的分立、分拆、合并、解散和清 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议事
算; 规则);
(三)本章程的修改; (二)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 (三)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形式;
30%的; (四)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
(五)股权激励计划; (五)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以 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 之三十(购买、出售的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
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
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
(六)发行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优先股
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证券品种;
(七)回购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
(八)重大资产重组;
(九)股权激励计划;
(十)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主动撤回其股票在
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决定不再在证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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