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15
证券代码:300890 证券简称:翔丰华 公告编号:2024-66
债券代码:123225 债券简称:翔丰转债
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有
关规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 24.86 元/股调整为 24.54
元/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6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6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附件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3、2021 年 6 月 7 日至 2021 年 6 月 16 日,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
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
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6 月 17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 年 6 月 23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1 年 8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2 年 8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安排。
7、2023 年 7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可归属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安排。
8、2024 年 10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等议案,将授予价格调整至 24.54 元/股。
二、本次调整的情况说明
1、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披露了《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 3.24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派息时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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