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强装备: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文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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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22: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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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6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文亮)

二零二四年四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3年任职期间,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工作中独立、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注重与公司董事会其他董事、监事、经理层的密切沟通,积极参与董事会决策,发表独立意见,及时全面深入了解公司运营情况和会议决议执行情况,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张文亮,1977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专业,本科学历,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曾任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任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专门工作委员会国有资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已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对报告期内本人是否满足独立性要求进行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自查报告。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3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本人均以现场或通讯方式亲自出席,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对提案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客观地分析、研究,通过与管理层的充分沟通和交流,本着审慎、客观的态度,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提案投了赞成票,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2023年度公司召开2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列席会议,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本人认为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
程序。

(二)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均亲自出席参加了2023年度的上述委员会会议,本着独立、客观的态度,切实履行专业委员会的职能,审慎行使表决权,对会议审议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并向董事会提案。具体参会情况如下: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审议了财务决算报告、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审议了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副总经理等事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审议了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确定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
况,公司2023年10月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积极研究分析,发挥独立董事专业优势,严格审核、重点研究重大事项决策程序的科学性、合理性,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23年2月6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对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条件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年4月24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确定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3年6月29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对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3年8月10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对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3年8月25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对《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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