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曾振灵)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3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独立性说明
(一)工作履历
曾振灵,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兽医药理学与毒理学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职称,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华南农业大学教员、讲师、副教授、教授,曾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华南农业大学兽医学院二级岗教授。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整体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及相关资料均认真审阅,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的沟通,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23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7 次,实际出席 7 次,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次数 5 次,不存在缺席等情况。
2、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任职期内,本人应列席股东大会会议次数 1 次,实际列席次数 1
次。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均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1、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严格遵守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积极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对公司发展经营情况发表意见并提出建议。
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严格遵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参加审计委员会 5 次,积极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定期召开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募集资金、授信担保、聘任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审议、发表意见,并按照规则要求将相关文件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严格遵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次,积极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政策与方案和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提出建议,并按照规则要求将相关文件提请董事会审议。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任职期间严格遵守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组织召开提名委员会 1 次,随时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对其综合素质、任职资格等进行综合考评,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2、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3 年度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积极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认真审阅、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等,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高度关注公司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方面。通过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多种方式对公司进行不定期现场考察和调研,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时刻关注公司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对公司的经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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