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该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首席合伙人为石文先。
2、人员信息
中审众环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3 年末合伙人数量 216 人、注
册会计师 1,244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有 716 人。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审众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独立性、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审众环与公司业务独立,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客观、公正,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3、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审众环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对《2023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对《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执行了相关工作,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经审计,中审众环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
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
状况以及 2023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众环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审计重点领域及应对措施、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3 年 4 月 1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审
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中审众环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拟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4 年 1 月 10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结合视频会议形式与负责公
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