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证券代码:300871 证券简称:回盛生物 公告编号:2024-050
转债代码:123132 转债简称:回盛转债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因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完成,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剩余限制性股票共计 123,060 股回购注销。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1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核实<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2021 年 6 月 30 日至 2021 年 7 月 9 日,公司对本计划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
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1 年 7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关于
(三)2021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召开的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
(四)2021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021 年 8 月 24 日为授予日,
以授予价格每股 19.50 元向 31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48.80 万股。公司独
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五)2021 年 9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完成向符合条件的 31 名激励对象授予 48.8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六)2021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
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七)2021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
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同意取消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业绩考核指标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八)2022 年 1 月 21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
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同意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业绩考核指标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九)2022 年 2 月 10 日,公司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十)2022 年 3 月 10 日,公司的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
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