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盛生物: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回盛生物资讯
2024-04-24 19:3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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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5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结合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
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
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进行持续改进、优化,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及内部管理要求。

(一)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具体如下:

1、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化管理要求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组织结构,通过科学有效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及经营活动的合法有序进行,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实现企业发展战略。

2、推进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梳理各业务流程,识别关键风险点,强化全员风险意识,通过自查自纠、定期监督落实,规范内部运营管理,有效预防公司经营风险,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持续健康发展。

3、持续完善公司廉洁管控要求,识别公司重点舞弊领域,建立健全预防机制,强化员工廉洁自律意识,挖掘舞弊风险,对腐败问题零容忍,保障公司利益不受侵害。
4、规范公司财务行为,定期开展财务审计工作,保证会计资料、财务报表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完善财务管理制约机制,防范财税风险,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5、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公司内部控制所遵循的原则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本公司遵循下列原则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的全面性包含两层含义:一方面是指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应该设置的内部控制都已设置;另一方面是指对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进行自始至终的控制。内部控制必须渗透到公司经营管理的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涵盖所有的部门和岗位。

2、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并采取更为严格的控制措施,确保不存在重大缺陷。重要性原则的应用需要一定的职业判断,应当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环境和经营特点,从业务事项的性质和涉及金额等方面来考虑是否及如何实行重点控制。

3、制衡性原则。公司已对内部控制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实现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4、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5、成本效益原则。此原则是公司决策的基本原则,内部控制在保护资产完整、信息真实、公司目标实现等方面都会有良好的效果。建立内部控制必须遵循效益大于成本的原则,既不能因内控制度的缺陷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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