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23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辅导工作总结报告
辅导机构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12、15层)
2019年4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根据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及《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辅导机构”或“我公司”)制订并于2018年10月11日向贵局备案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辅导备案的申请报告》的安排,我公司结合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美特”、“辅导对象”、“发行人”或“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其进行了辅导,迄今辅导工作已经圆满结束并达到预期效果。现将辅导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期内的主要辅导工作
(一)辅导时间
杰美特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及《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杰美特聘请东兴证券进行上市辅导。辅导期间为自2018年10月11日贵局受理杰美特辅导备案起至本总结报告签署日止。
(二)保荐机构及辅导人员的组成情况
东兴证券作为杰美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辅导机构及保荐机构,已委派彭丹、贾卫强、陈炘锴、陆丽彬、魏赛、孔令坤组成辅导小组,具体负责杰美特本次辅导的各项工作。针对杰美特的具体情况,东兴证券辅导人员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辅导计划及实施方案。
上述辅导人员均未同时承担四家以上企业的辅导工作,且均具备有关法律、财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三)接受辅导的人员
本次辅导期内,接受辅导人员包括公司全体董事(包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法定代表人),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1 谌建平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2 杨美华 实际控制人、董事、副总经理
3 黄新 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总经理
4 杨绍煦 持股5%以上股东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5 黄志浩 董事
6 熊敏 董事、副总经理
7 张玉辉 董事
8 陈燕燕 独立董事
9 虞熙春 独立董事
10 杨小平 独立董事
11 李琼霞 监事会主席
12 粟小丽 监事
13 刘述卫 监事
14 易青蓉 监事
15 王玲 监事
16 朱德颜 财务总监
17 周波 董事会秘书
(四)辅导内容和辅导方式
1、辅导的主要内容
(1)督促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法定代表人)进行全面的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或培训,由东兴证券辅导工作小组进行必要的授课,使上述公司人员理解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理解作为上市公司在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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