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26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确认意见
4-5-1
释 义
在本确认意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杰美特/公司/本公司 指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杰美特有限 指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前身
大埠投资 指 深圳市大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复星创泓 指 上海复星创泓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为
公司股东
达晨创泰 指 深圳市达晨创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达晨创恒 指 深圳市达晨创恒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达晨创瑞 指 深圳市达晨创瑞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公司章程 指
杰美特及杰美特有限曾经或正在适用的公司章程,包括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有限公司章程》、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保荐机构 指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 29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特对本公司设立以来的股本演变情况进行说明。以下说明经本公司全体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认真阅读,并确认所作说明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设立以来股本演变的全部过程。
本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的全部过程说明如下:
一、本公司自设立以来历次股权变更简图
4-5-2
二、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
(一)有限公司股本形成及变化情况
1、2006 年 5 月,有限公司成立
设立: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有
限公司,2006年5月,注册
资本100万元
2006年5月,公司设立,张银仙持股92%,黄新持股
8%
增资: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有
限公司,2013年3月,注册
资本107.55万元
设立: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14年9月,
注册资本9,600万元
2014年9月,有限公司原11名股东发起设立深圳市
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股本9,600万
元,原有限公司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2014年10月
完成工商登记
公司设立
2009年3月,张银仙将92%的股权无偿转让给谌建
平;转让后,谌建平持股92%,黄新持股8%;2009
年5月完成工商登记
2009年5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3年3月,谌建平将20%的股权无偿转让给杨美
华,同时,将12%的股权作价200万元转让给黄新;
转让后,谌建平持股60%,杨美华持股20%,黄新持
股20%;同月完成工商登记
2013年3月,大埠投资出资361.9470万元对公司进
行增资(其中7.55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
354.397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增资后,谌建
平、杨美华夫妇持股74.38%,黄新、大埠投资共持
股25.62%;同月完成工商登记
第一次增资
第二次增资
2014年4月,复星创泓、达晨创瑞、达晨创恒、达
晨创泰、陈振国、邢世平、黄卫东共出资12,300万
元对公司进行增资(其中18.9794万元计入注册资
本,剩余12,281.0206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增
资后,谌建平、杨美华夫妇持股63.23%,黄新、复
星创泓等共持股36.77%;2014年7月完成工商登记
整体变更
增资: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有
限公司,2014年4月,注册
资本126.5294万元
目前: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9,600万元
2016年12月,复星创泓将9.5%的股权分别转让给陈
娜娜、邓东浩、付德武、黄志浩、李永松;2017年
1月,黄新将3.31%的股权转让给许佩丽;转让后,
谌建平、杨美华夫妇持股63.23%,黄新、大埠投资
等持股36.77%
2013年3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目前: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9,600万元
2019年1月,黄新将4.50%的股权转让给李春梅。转
让后,谌建平、杨美华夫妇持股63.23%,黄新、大
埠投资等持股36.77%
股份公司第一次股权转让
股份公司第二次股权转让
4-5-3
2006 年 5 月 22 日, 张银仙和黄新共同签署《公司章程》,出资设立深圳市
杰美特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全部以货币资金出资。
2006 年 5 月 24 日, 深圳日正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深日正验字
(2006)第 148 号),验证截至 2006 年 5 月 24 日止, 杰美特有限全体股东的出
资款已足额缴纳。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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