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克创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安克创新资讯
2020-07-30 08: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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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7-30


关于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人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关于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发行保荐工作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克创新”、“发行人”或“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证券发行”),并已聘请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本公司”)作为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本机构”)。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中金公司及其保荐代表人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并保证本发行保荐工作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相同的含义)

一、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运作流程

(一)本机构项目审核流程

根据《保荐办法》及本公司质控和内核制度,本机构自项目立项后即由项目执行与质量控制委员会组建对应的质控小组,质控小组对项目风险实施过程管理和控制;内核部组建内核工作小组,与内核委员会共同负责实施内核工作,通过公司层面审核的形式对项目进行出口管理和终端风险控制,履行以公司名义对外
提交、报送、出具或披露材料和文件的最终审批决策职责。

本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如下:

1、立项审核

项目组在申请项目立项时,项目执行与质量控制委员会就立项申请从项目执行风险角度提供立项审核意见,内核部从项目关键风险角度提供立项审核意见。
2、辅导阶段的审核

辅导期间,项目组需向质控小组和内核工作小组汇报辅导进展情况,项目组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的辅导备案申请、辅导报告、辅导验收申请等文件需提交质控小组和内核工作小组,经质控小组审核通过并获得内核工作小组确认后方可对外报送。项目组在重点核查工作实施之前,应就具体核查计划与质控小组进行讨论并获得质控小组的确认;后续实际核查过程中如有重大事项导致核查计划的重大调整,也应及时与质控小组进行沟通。如有需重点讨论事项,可由项目组与质控小组、内核工作小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讨论。

3、申报阶段的审核

项目组按照相关规定,将申报材料提交质控小组和内核工作小组,质控小组对申报材料、尽职调查情况及工作底稿进行全面审核,针对审核中的重点问题及工作底稿开展现场核查,对项目组的尽职调查工作底稿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质控小组审核完毕后,由项目执行与质量控制委员会组织召开初审会审议并进行问核。初审会后,质控小组出具项目质量控制报告,并在内核委员会会议(以下简称“内核会议”)上就审核情况进行汇报。内核部组织召开内核会议就项目进行充分讨论,就是否同意推荐申报进行表决并出具内核意见。

4、申报后的审核

项目组将申报材料提交证券监管机构后,项目组须将证券监管机构的历次反馈意见答复及向证券监管机构出具的文件提交质控小组和内核工作小组,经质控小组和内核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对外报送。

5、发行上市阶段审核


项目获得核准批文后,项目组须将发行上市期间所有由保荐机构出具的文件提交质控小组和内核工作小组,经质控小组和内核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对外报送。

6、持续督导期间的审核

项目组须将持续督导期间以中金公司名义出具的文件提交质控小组和内核工作小组,经质控小组和内核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对外报送。

(二)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立项审核主要过程

1、项目组经过前期尽职调查后,于 2017 年 8 月 21 日向本机构投资银行部
业务发展委员会申请立项,并提交了立项申请材料。

2、投资银行部业务发展委员会收到立项申请后,协调各部门委派的 6 名立项委员对立项申请进行审议,立项委员出具了书面反馈意见。

3、项目组对立项委员反馈意见进行回复后,立项委员以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且经投资银行部管理层同意后,本项目正式立项。

(三)本次证券发行项目执行的主要过程

1、项目组构成及进场工作的时间

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由一名项目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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