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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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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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发行保荐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安克创新” 、 “发行人” 或 “公司” )
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证券发行”或
“本次发行” ),并已聘请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 )
作为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或“本机构” )。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
(以下简称“ 《注册管理办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中金公司
及其保荐代表人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
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本发行保荐书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
整性和及时性。
(本发行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相同的含义)
一、本次证券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名称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二)具体负责本次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赵欢:于 2017 年取得保荐代表人资格,曾参与运达科技 A 股 IPO、名雕股
份 A 股 IPO 、科达利 A 股 IPO 、正丹股份 A 股 IPO、永安行 A 股 IPO、意华
股份 A 股 IPO 等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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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志兵:于 2007 年取得保荐代表人资格,曾经担任海螺水泥增发、新和成
增发、英飞拓 A 股 IPO、华测检测 A 股 IPO、国联水产 A 股 IPO、运达科技 A
股 IPO、名雕股份 A 股 IPO、正丹股份 A 股 IPO、永安行 A 股 IPO 的保荐代表
人,沃华医药 A 股 IPO 的项目主办人,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三)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项目协办人:何璐,于 2013 年取得证券从业资格,曾经参与猛狮科技 2015
年和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鹿港文化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
项目组其他成员:贾丽芳、龚翱、先庭宏、熊鹰、周挚胜、李金华。
(四)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日期:
2011 年 12 月 6 日
(2016 年 6 月 6 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长沙高新开发区尖山路 39 号长沙中电软件园有限公司一
期七栋 7 楼 701 室
联系方式: 0731-8870 6602
业务范围:
电子产品、电源设备、智能化技术、通讯产品、影像设
备、人脸识别系统、积分管理软件、智能机器的研发;基
础软件、支撑软件、应用软件、地理信息软件的开发;
电子产品及配件、智能机器的销售;软件技术转让;软
件技术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的开发建设;计算机网络平
台的开发及建设;软件开发系统集成服务;贸易咨询服
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子产品设计服务;电子技术
服务;电子产品生产(限分支机构);智能机器生产(限
分支机构);家用清洁卫生电器具制造(限分支机构);
家用电器零售;投资管理服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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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
用业务);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
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
经批准不得从事 P2P 网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资
管及跨界从事金融、第三方支付、虚拟货币交易、ICO、
非法外汇等互联网金融业务)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五)本机构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持股关系、控股关系或者其它重大关联
关系
1、本机构自身及本机构下属子公司不存在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2、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本机构及本
机构下属子公司股份的情况。
3、本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拥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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