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发行保荐书
安克创新资讯
2020-06-28 22:5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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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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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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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发行保荐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安克创新” 、 “发行人” 或 “公司” )

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证券发行”或

“本次发行” ),并已聘请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 )

作为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或“本机构” )。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

(以下简称“ 《注册管理办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中金公司

及其保荐代表人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

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本发行保荐书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

整性和及时性。

(本发行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相同的含义)

一、本次证券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名称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二)具体负责本次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赵欢:于 2017 年取得保荐代表人资格,曾参与运达科技 A 股 IPO、名雕股

份 A 股 IPO 、科达利 A 股 IPO 、正丹股份 A 股 IPO、永安行 A 股 IPO、意华

股份 A 股 IPO 等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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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志兵:于 2007 年取得保荐代表人资格,曾经担任海螺水泥增发、新和成

增发、英飞拓 A 股 IPO、华测检测 A 股 IPO、国联水产 A 股 IPO、运达科技 A

股 IPO、名雕股份 A 股 IPO、正丹股份 A 股 IPO、永安行 A 股 IPO 的保荐代表

人,沃华医药 A 股 IPO 的项目主办人,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三)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项目协办人:何璐,于 2013 年取得证券从业资格,曾经参与猛狮科技 2015

年和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鹿港文化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

项目组其他成员:贾丽芳、龚翱、先庭宏、熊鹰、周挚胜、李金华。

(四)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日期:

2011 年 12 月 6 日

(2016 年 6 月 6 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长沙高新开发区尖山路 39 号长沙中电软件园有限公司一

期七栋 7 楼 701 室

联系方式: 0731-8870 6602

业务范围:

电子产品、电源设备、智能化技术、通讯产品、影像设

备、人脸识别系统、积分管理软件、智能机器的研发;基

础软件、支撑软件、应用软件、地理信息软件的开发;

电子产品及配件、智能机器的销售;软件技术转让;软

件技术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的开发建设;计算机网络平

台的开发及建设;软件开发系统集成服务;贸易咨询服

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子产品设计服务;电子技术

服务;电子产品生产(限分支机构);智能机器生产(限

分支机构);家用清洁卫生电器具制造(限分支机构);

家用电器零售;投资管理服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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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

用业务);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

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

经批准不得从事 P2P 网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资

管及跨界从事金融、第三方支付、虚拟货币交易、ICO、

非法外汇等互联网金融业务)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五)本机构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持股关系、控股关系或者其它重大关联

关系

1、本机构自身及本机构下属子公司不存在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2、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本机构及本

机构下属子公司股份的情况。

3、本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拥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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