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尚文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锋尚文化资讯
2020-08-09 18:37:23
  • 6
  • 28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0-08-10



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锋尚文化”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1,802.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0]1565 号)。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锋尚文化”,股票代码为“300860”。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股票发行价格为138.02元/股,发行数量为1,802.00万股,全部为新股发行,无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

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依据本次发行价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不参与战略配售。最终,本次发行不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的差额72.08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283.05万股,占本发行数量的71.2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518.9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8.80%。根据《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10,516.76135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发

行股票数量的20%(360.4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922.65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51.2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879.35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48.80% 。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161121773%。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0年8月6日(T+2日)结束。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和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一)网上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8,765,522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1,209,817,346.44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27,978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3,861,523.56



(二)网下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9,226,500



2、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1,273,441,530.00



3、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0



4、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0



二、网下比例限售情况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 6 个月的股份数量为 924,533 股,占网下发行总量

的 10.02%,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 5.13%。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27,978股,包……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