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作为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兰环保”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或“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中兰环保2023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与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人员、注册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查阅了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计机构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04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共计2,480.00万股,发行价格为9.9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7,00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49,143,378.5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7,864,621.47元。2021年9月10日,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9月10日出具了《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80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110529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247,008,000.00
减:扣除已支付的发行费用 49,143,378.53
减:使用募集资金投入(承诺) 150,306,971.87
减:发生手续费 12,422.25
加:利息收入 3,174,074.60
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50,719,301.95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活期余额 10,719,301.95
购买理财产品 40,000,000.00
三、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严格的规定,规范了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
2021年9月,中兰环保与中原证券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开……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