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300854 证券简称:中兰环保 公告编号:2024-022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上午在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 1069 号联合大厦三层公司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通过邮件的
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葛芳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有刘青松先生、张龙先生、孔丽君女士、曹丽女士、刘继承先生、刘建国先生、施祖麟先生)。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真听取了王广庆总经理代表公司经营管理层所作的《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 2023 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经营管理层 2023 年度主要工作及成果。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董事会在 2023
年度的工作情况及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刘建国先生、刘继承先生、施祖麟先生、任兆成先生及冯成亮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全面审核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后,一致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 2023 年的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董事会对该报告进行了讨论。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3 年的经营状况,展望公司 2024 年度的发展,公司编制了《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综合考虑公司的长远发展等因素,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议 2023 年年度
派发现金红利 1.1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11,075,790.0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预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之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上述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所述情况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综合考虑了对投资者的投资回报和公司的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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