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盛新材: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锦盛新材资讯
2024-04-24 18: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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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5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目录


一、 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3
第一章 总则......3
第二章 人员组成......3
第三章 职责权限......3
第四章 工作程序......4
第五章 议事规则......4
第六章 附 则......5
二、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7
第一章 总则......7
第二章 人员组成......7
第三章 职责权限......7
第四章 工作程序......8
第五章 议事规则......9
第六章 附 则......9
三、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11
第一章 总则......11
第二章 人员组成......11
第三章 职责权限...... 12
第四章 工作程序...... 14
第五章 议事规则...... 15
第六章 附 则...... 16
四、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17
第一章 总则...... 17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7
第三章 职责权限...... 17
第四章 工作程序...... 18
第五章 议事规则...... 18
第六章 附 则...... 19

一、 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设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一名。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
提名,经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
员会会议。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
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工作小组,为战略委员会日常工作机构,工作组成员无需
是战略委员会委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适时评估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公司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二)对公司经营计划(包括年度经营计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研究制订公司重组及转让公司所持股权、改制、并购、组织机构调整的方案;
(四)对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治理制度规定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重大投资、重大融资、重大担保、重大资本运作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六)对上述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督促并提出报告;

(七)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工作小组负责做好战略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收集提供
战略委员会职责权限范围内相关事项的资料,经初审后报战略委员会讨论。

第十条 战略委员会召开会议讨论后,将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并根据公司需要不定期召开会
议。

董事长、战略委员会主任或二名以上委员可提议召开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主持,主任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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