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特智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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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21:4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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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5


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974 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已于 2020 年 7 月 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 6,0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 5.9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56,400,000 元,扣除与发行相关费用 40,791,320.74 元(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15,608,679.26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7 月 2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20]23030001 号验资报告。

(二)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单位:元

项 目 金 额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315,608,679.26

减:募集资金置换前期自有资金投入 0.00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0.00

本年度使用金额 770,341.60

累计投入募集项目资金 770,341.60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0.00

购买理财产品 0.00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32,198,648.44

募集资金年末余额 347,036,986.1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上述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及中德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31 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支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即墨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帐户中。为便于募集资金的后续监管和使用、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公司于 2021 年 4 月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及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募集资金全部转入公司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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