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特智能: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酷特智能资讯
2024-04-24 21:4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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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5


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结合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酷特智能”)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
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纳入合并报表的所有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经营能力、公司治理、销售与回款管理、资金安全管理、采购与付款管理、资产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存货管理、合同管理、安全管理、关联交易管理等。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公司的内部控制结构

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制度设置情况如下:

1、对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的沟通与落实

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是控制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影响到公司重要业务流程的设计和运行。公司一贯重视这方面氛围的营造和保持,建立了《员工手册》,并通过严厉的处罚制度和高层管理人员的身体力行将这些多渠道、全方位地得到有效地落实。

2、对胜任能力的重视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特定工作岗位所需的用途能力水平的设定,以及对达到该水平所必需的知识和能力的要求。公司还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针对不同岗位展开多种形式的后期培训教育,使员工们都能胜任目前所处的工作岗位。

3、治理结构

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基础上建立了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各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具体规范的一套较为完善的治理制度;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下简称“三会”)和管理层在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程序以及应履行的义务,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经营机构和监督机构科学分工、各司其责,有效制衡的治理结构,确保了每个机构和人员能够按照制度规范行使权利和履行职责。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
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聘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重大决策问题进行审议并做
出决定,必要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章程》(2023 年),董事会由十
一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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