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特智能: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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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21:4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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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5


证券代码:300840 证券简称:酷特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2
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
会议于2024年4月24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加会议董事 9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人,其中王若雄先生通过通讯方式参会。会议由董事长张蕴蓝女士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第四节 公司治理”部分相关内容。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董事会 2023 年度的工作情况。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刘湘明先生、耿焰女士、孙建强先生、杨明海先生以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孙莹女士、王伟先生、杜媛女士、丁香乾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听取了总经理张蕴蓝女士的《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 2023 年度管理层充分、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准确的地反映了管理层 2023 年度主要工作及成果。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第十节 财务报告”部分相关内容。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 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11,781,250.66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111,984,477.90 元。按母公司 2023 年度实现
净利润的 10%计提法定公积金 11,198,447.79 元,减去 2023 年已分
配 2022 年度利润 8,640,0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为 92,146,030.11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451,716,760.14 元。

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提出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总股本 24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股利人民币 0.50 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2,000,000.00 元(含税)。实施上述分配后,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到下一年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止,如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按最新股本总额相应调整分配比例。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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