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要求,现将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5 月 17 日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 年生,本科学历。1994 年 7 月至 1996 年 7 月
担任人民邮电出版社编辑,1996 年 7 月至 1997 年 8 月担任北京东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1997 年 12 月至 2009 年 3 月担任《IT 经理世界》杂志社出版人及总编,2009 年 4 月
起担任北京文德致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长。同时,刘湘明先生还兼任北京灵动新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钛本极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钛有价值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等。自 2016 年 12 月起至 2023 年 5 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履职情况
1、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董事会 亲自出 委托出 现场参 通讯方 缺席次 是否连 出席股
召开次 席董事 席董事 加董事 式参加 数 续两次 东大会
数 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会议次 未出席 次数
数 会议
1 1 0 0 1 0 否 1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的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本人对 2023 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情况
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会同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对以下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人对公司《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以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对公司 2022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另外,对《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第三届董事
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2023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和 1 次
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切实履行相应职责,组
富有成效的讨论及做出审慎的决策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4、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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