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矿股份: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度)
浙矿股份资讯
2024-04-16 16: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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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16


股票简称:浙矿股份 股票代码:300837
债券简称:浙矿转债 债券代码:12318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4 年度)

受托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四年四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浙矿股份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海通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海通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海通证券作为浙矿股份 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
称:浙矿转债,债券代码:123180,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可转债《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以及发行人的相关公告,现就本次可转债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本次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类型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在深交所上市。

(二)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的可转债总额为 32,000.00 万元人民币,共计 3,200,000 张。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即 2023 年 3 月 9 日(T 日)
至 2029 年 3 月 8 日。

(五)票面利率

第一年 0.20%,第二年 0.60%,第三年 0.80%,第四年 1.50%,第五年 2.00%,
第六年 3.00%。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交所的规定确定。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个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七)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 年 3 月 15 日,即募
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
止,即 2023 年 9 月 15 日至 2029 年 3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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