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辉环材: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星辉环材资讯
2024-04-26 17:4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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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7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辉环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星辉环材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其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01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8,428,1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
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55.5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69,114.9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 18,253.16 万元,实际筹集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50,861.79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人民币 194,504.49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核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2〕21000010301 号)。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募投项目变更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用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年产30万吨聚苯新材料生产项目二期工程 30,994.23 29,617.92

合计 30,994.23 29,617.92

上述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正式投产,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和
超募资金的使用安排,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40,257.32 万元(包含现金管理产品余额及利息收入)。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将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以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1、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2、自有资金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将上述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自有资金,使用期限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及办理相关具体事宜。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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