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丹科技: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金丹科技资讯
2024-04-21 15:37:41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22


证券代码:300829 证券简称:金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5
债券代码:123204 债券简称:金丹转债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鹏先生已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含下属子公司,下同)2024 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公司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固定资产贷款等融资业务。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需求确定。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自公司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有效。

为解决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面临的担保问题,支持公司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鹏先生拟为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本次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也无需公司提供任何反担保,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在担保额
度内连续、循环使用。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自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有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张鹏先生是公司关联自然人,上述担保事宜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张鹏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董事长,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截至本公告日张鹏先生持有公司5,904.96万股,持股比例32.69%。张鹏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鹏先生拟对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本次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亿元,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和担保方式等担保事项以公司及其子公司根据资金使用情况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公司及其子公司免于向上述担保方支付担保费用,无需提供任何反担保。公司及其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在担保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具体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鹏先生对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利于解决公司向金融机构进行融资面临的担保问题,有助于支持公司持续发展。本次关联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免于提供反担保,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现金流量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积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4 年初至本公告日,除公司向张鹏先生支付薪酬外,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为 0 元。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过
半数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议案虽涉及关联交易但却支持了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 6 票同意,1
票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鹏先生……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