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10
证券代码:300823 证券简称:建科机械 公告编号:2020-011
建科机械(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04月10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04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04月1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建科机械(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振东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表
共22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68,653,81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3.3802%。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共计15人,代表股份10,223,29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0.927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8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58,022,04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2.0165%。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代理人)共14人,代表股份10,631,76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3637%。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代理人)共15人,代表股份10,223,29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9271%。其中现场出席2人,代表股份2,637,482股;通过网络投票13人,代表股份7,585,809股。
5、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全体董事、部分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68,644,4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3%;反对 9,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7%;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0,213,89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81 %;反对 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8,644,4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3%;
反对 9,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7%;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0,213,89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81 %;反对 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王繁律师、刘君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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