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仕达克:公司章程(2024年4月)
贝仕达克资讯
2024-04-19 18:2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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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0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四年四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在深圳市贝仕达克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的基础上,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并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并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 9144030055544959XA。

第三条 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1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667 万股,于 2020 年 3
月 1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 Shenzhen Bestek Technology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西社区学园路第三工业区22栋、23 栋、34 栋、37 栋。邮政编码:5180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11,536,200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诚信、创新、科学、高效。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动力电池产品、医疗电子产品、汽车电子产品、智能家居产品、电子自动化设备、电子智能控制器、传感器、家用电器、照明电器、模具、塑胶制品、智能电动自行车、物联网设备、嵌入式软件的研发与销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电子智能控制器、传感器、动力电池产品、医疗电子产品、汽车电子产品、光机电一体化产品、LED 产品、电子自动化设备、家用电器、照明电器、智能电气的生产加工。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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