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0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足够的专业胜
任能力和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2023 年 4 月 19
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 年 1 月 18 日,审计委员会就天健 2023 年年报审计工作计划与
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确认审计范围、整体审计时间及安排、重要事项及应对措施以及项目组的独立性。
(三)2024 年 4 月 7 日,审计委员会与天健负责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分
别就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事项进行了沟通会议。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的总体情况,包括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年报审计的关键审计事项及应对措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事项沟通等。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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