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31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林生物”、“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泰林生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58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2,1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1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不含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04,121,111.10元。募集资金于2022年1月4日划入募集资金专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1号《验资报告》。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万元) (万元)
1 细胞治疗产业化装备制造基地项目 30,156.64 20,412.11
合计 30,156.64 20,412.11
二、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与杭州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以及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2023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和浙江泰林医学工程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泰林医学工程”)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以及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截至 2024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开户行 专户账号 账户余额 备注
(万元)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 3301040160019344418 136.30 注1 泰林生物募集资
城支行 金专户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 3301041060000161772 500.34 注2 泰林医学工程募
城支行 集资金专户
合计 636.64
注 1:上述余额未包含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中持有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 10,500 万元;
注 2:上述余额未包含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中持有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 1,0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2021 年 1 月 25 日召开了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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