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8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以防范风险。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
自我评价。
一、董事会声明
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在公司治理层的监督下,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设计、实施和维护有效的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本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的认定情况,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认定情况,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出现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来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公司、业务以及高风险领域。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涵盖了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分公司及其主要业务载体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孙公司,评价范围包括:
公司 持股比
公司名称 级次
类型 例
武汉中科海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一级 100.00%
青岛海讯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一级 100.00%
秦皇岛中科雷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一级 100.00%
北京优讯诺达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一级 100.00%
北京中科海讯微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一级 70.00%
湛江弋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二级 70.00%
武汉海晟科讯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一级 53.00%
武汉科晟讯达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二级 53.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为国家特种电子信息行业声纳装备领域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包括:公司层面的治理结构、组织架构、内部审计、人力资源、发展战略、社会责任、企业文化;业务层面的资金活动、采购业务、生产活动、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财务报告、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募集资金、子公司管理、信息披露等各类流程。
(二)内部控制基本框架评价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公司建立与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
应当包括下列要素:(1)内部环境;(2)风险评估;(3)控制活动;(4)信息与沟通;(5)内部监督。从这五个要素进行全面评价,本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如下:
1、控制环境
(1)治理结构
公司已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