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量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范海峰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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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21:2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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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5


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范海峰述职报告

自担任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办事,以认真、勤恳、独立、审慎的态度对待每一项工作,切实履行作为独立董事和专业委员会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和价值。现将本人 2023 年度的履职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范海峰,男,1971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财务管理博士,华南农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会计学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广东省管理会计学会会员,中级会计师,曾任职中国建设银行郴州市分行和南华大学。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参加了公司董事会 9 次,其中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1 次,以通讯方式出
席董事会次数 8 次,报告期内,本人对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2023年度,本人参加了公司股东大会 3 次。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召开相关会议前均主动了解和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会上,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并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2023 年度,本人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 5 次,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
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主持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定期听
取公司内审部门汇报审计工作总结和计划,认真指导内审部门工作,多次与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就年度审计工作中的重点问题进行沟通,并提出建议,要求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工作准则及实事求是的原则开展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核。

2023 年度,本人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参加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本人结合自身经验,为公司人才梯队建设、人才储备等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2023 年度,本人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会议 1 次,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
人参加薪酬委员会日常工作,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审核,为公司制定具有竞争力的薪酬政策提供良好的意见建议。

报告期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事前认可意见及专项说明的情况如下:
1、2023 年 2 月 6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人对《关于豁免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股份自愿性减持比例承诺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3 年 2 月 16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人对《关于继续开展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及《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3 年 4 月 24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人对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2022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

4、2023 年 6 月 2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人对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
易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

5、2023 年 7 月 28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人对的《关于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 控制人为公司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
6、2023 年 8 月 28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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