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0
证券代码:300802 证券简称:矩子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1
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8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以现
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席波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监事会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了检查,特别是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的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完成了《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及审议工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24-018)、《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4-019)。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及政策的规定,其制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2)。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适应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能够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合理控制经营风险。《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和实际控制效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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