矩子科技: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矩子科技资讯
2024-04-19 21:5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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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0


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同时通过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应对能力,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维护全体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公司报告期内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具体为: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矩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苏州矩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苏州矩浪科技有限公司、苏州矩墨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矩子科技有限公司。由于公司的海外子公司依据当地法律法规进行内控管理,故未纳入本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范围,未纳入的五家境外子公司为 JUTZEJapanCo.,Ltd.、CANTOKINTERNATIONALINC.、JUTZETechnologiesPte. Ltd.、JUTZEInterconnectPte.Ltd.、JUTZEInterconnectSdn.Bhd.。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其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97.9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97.14%。

(二)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组织架构、内部组织结构、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文化、子公司管控、销售业务、采购业务、对外投资、成本与费用管理、资产管理、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和信息披露管理的内容。上述业务和事项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1、控制环境

(1)公司组织架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等治理机构,健全了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各项职责。同时,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公司制订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重要的决策制度,并于报告期内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规则进行了修订,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分别按其职责行使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以促进治理结构各司其职、规范运作。

公司股东大会由公司的全体股东组成,为公司的最高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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