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1-04
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第二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3,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932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经完成,拟定的发行价格为 30.42 元/股,对应的
2018 年摊薄后市盈率为 20.00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8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 “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
市盈率 16.83 倍(截至 2019 年 10 月 24 日)。本次发行市盈率高于行业平均市盈
率,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根据《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证监会公告[2014]4 号文)的要求,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需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公告的时间分别为 2019
年 10 月 28 日、2019 年 11 月 4 日和 2019 年 11 月 11 日,后续发行时间安排将
会递延,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原定于 2019 年 10 月 29 日进行的网上、网下申购将推迟至 2019 年 11 月 19
日,并推迟刊登《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发行公告》。原定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举行的网上路演推迟至 2019 年 11
月 18 日。
发行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可比公司估值水平、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投资者结构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30.42 元/股。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19 年 11 月 19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
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19 年 11 月19 日(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15:00。
(2)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3)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 2019 年 11 月 21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下投资者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依据《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
资金账户在 2019 年 11 月 21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
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4)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5)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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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