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0-14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初步询价结果及推迟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斯美”、“发行人”或“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2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投资者管理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 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拟在创业板上市。
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4.25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2、本次发行价格 14.25 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99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8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7.24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8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贝斯美所属行
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截至 2019 年 10 月 10 日,中证指数有
限公司发布的该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17.15 倍。
由于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 2018 年摊薄后市盈率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
的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 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根据《关于 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证监会公告[2014]4 号)等相关规定,发行人和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证券日报》连续发布《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公告的时间分别为 2019 年 10 月 14 日、2019 年 10 月 21 日和 2019 年 10 月 28 日,
后续发行时间安排将会递延,提请投资者关注。
3、原定于 2019 年 10 月 14 日举行的网上路演推迟至 2019 年 11 月 4 日,原
定于 2019 年 10 月 15 日进行的网上、网下申购将推迟至 2019 年 11 月 5 日,并
推迟刊登《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 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调整后的时间表如下:
日期 发行安排
刊登《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招股意
2019 年 9 月 30 日(周一) 向书》等相关公告与文件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当日 17:00 截止)
2019 年 10 月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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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