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斯美: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贝斯美资讯
2024-12-27 18:55:04
  • 2
  • 4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12-28


证券代码:300796 证券简称:贝斯美 公告编号:2024-085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

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职工代表
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并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2024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产生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及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
2024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证券事 务代表的议案》及《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完成了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 事务代表的换届聘任。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情况

(一)第四届董事会成员

非独立董事:陈峰先生(董事长)、钟锡君先生、任纪纲先生、单洪亮先生、刘旭东
先生、胡勇先生

独立董事:吴韬先生、方咏梅女士、黄栋先生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以上9名董事组成,任期为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独立董事吴韬先生、方
咏梅女士、黄栋先生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董事会中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
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二)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
委员会。各委员会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序号 委员会名称 主任委员(召集人) 委员

1 战略委员会 陈峰 吴韬、钟锡君

2 审计委员会 方咏梅 陈峰、黄栋

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吴韬 陈峰、黄栋

4 提名委员会 吴韬 陈峰、方咏梅

以上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组成情况

1.非职工代表监事:董辉先生(监事会主席)、沈亮明先生、俞科君先生、倪
佰泉先生

2.职工代表监事:李周旭先生、张友生先生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以上 6 名监事组成,任期为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少于公司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1.总经理:钟锡君先生

2.副总经理:任纪纲先生、单洪亮先生、胡勇先生

3.董事会秘书:张校乾先生


4.财务总监:屠汶君女士

5.证券事务代表:陈晓波先生

以上人员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