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02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发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发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加氢系列、二甲戊灵系列、甲氧虫酰肼系列产品技改项目”的投资总额进行调整并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年产 6000 吨二甲戊灵技改项目”和“年产 5000 吨高纯度拟薄水铝石项目”。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9]1783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3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14.25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3,177.50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3,879.7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9,297.76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11 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会验字[2019]7999 号《验
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募集资
号 拟投入金额 金金额
加氢系列、二甲戊灵
1 系列、甲氧虫酰肼系 30,000.00 26,297.76 8,009.11
列产品技改项目
2 新建企业研发中心技 10,660.92 10,000.00 -
改项目 1
3 营销网络扩建项目 2 10,000.00 3,000.00 -
4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10,094.37
5 收购宁波捷力克80%股 34,800.00 - 3,111.95
权
注:1、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首发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于 2020 年 7 月 9 日经公
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拟终止“新建企业研发中心技改项目”,并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 10,094.37万元(包含截至 2020年 6 月 22 日该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净余额以及累计收到的利息)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终止原“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尚未使用募集资金 3,111.95 万元(含现金管理、利息收入等),用于“收购宁波捷力克 80%股权”,通过
收购的方式快速搭建全球营销网络,完善全球市场布局。该事项已经 2023 年 10 月 20 日召
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 2023 年 12月 1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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