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能实业: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义华)
海能实业资讯
2024-04-25 22: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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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6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义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认真履行职务,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规范、稳定、健康的发展起到了应有的作用。现将 2023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王义华,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 年出生,管理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自 1998 年加入深圳大学至今一直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现任深圳大学经济学院会计学副教授,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Z.300556)、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SH.688045)独立董事。目前任海能实业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 召开董事 召开股东

出席董事会次数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事姓名 会次数 大会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王义华 7次 3次

7次 0次 0次 3次 0次 0次

2023 年,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
义务。2023 年,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会议,3 次股东大会,各次董事会、股
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皆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
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本人认为,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因此,对公司董事会
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
或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
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充分行使自己的各项合法权利,履行规定义务,同
时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与管理做好服务。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根据《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出席日常会议,认真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共
召开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分别对公司定期报告、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内部审计
工作等议案进行审议。本人积极与公司审计部及聘请的审计机构进行沟通,认真
履行相关职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内控控制等方面进
行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
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
照监管要求和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出积
极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报告期内,共召开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
期内,本人对 2022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执行情况进行审核,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的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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