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买:关于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值得买资讯
2024-04-25 21:04:29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26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值得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值得买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和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80 号),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次实际发行股数 8,196,437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88.88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28,499,320.56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5,439,486.55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713,059,834.01 万元。上述资金于 2020 年 12 月 3 日到位,经中审众环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并出具《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0)110016 号)。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0 年 12 月 22 日,值得买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有限公司购买其名下持有的位于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 1 号院 3 号楼 35
层 4001 房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作为募投项目-内容平台升级项目办公场所使用,本次购买标的资产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 99,954,314.00 元。

2、2021 年 1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2021 年 2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分阶段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3、2021 年 5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8,522.12 万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1)1100113 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4、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22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5、2023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23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二、募……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