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6-25
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第三次)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只松鼠”、“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4,1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970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经完成,确定的发行价格为14.68元/股,对应的2018年摊薄后市盈率为22.99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18年平均静态市盈率,但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零售业”(分类代码为F52)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16.68倍(截至2019年6月6日),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根据《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证监会公告[2014]4号)等相关规定,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应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公告的时间分别为2019年6月11日、2019年6月18日和2019年6月25日,后续发行时间安排将会递延,提请投资者关注。
原定于2019年6月12日进行的网上、网下申购将推迟至2019年7月3日,并推迟刊登《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原定于2019年6月11日举行的网上路演推迟至2019年7月2日。
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缴款及弃购股份的处理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68元/股。
投资者请按14.68元/股在2019年7月3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19年7月3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2)保荐人(主承销商)对所有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由后到先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的报价,剔除的申购量不低于申购总量的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不足10%。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19年7月5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9年7月5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
数量的70%时,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2、中国证券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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