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环保: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惠城环保资讯
2024-04-24 18: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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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5


证券代码:300779 证券简称:惠城环保 公告编号:2024-040
债券代码:123118 债券简称:惠城转债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3 年 7月 28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就子公司广东东粤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粤化学”)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事项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9 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以公司与银行实际签订的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项目贷款具体审批额度以银行最终批准额度为准。公司拟以持有的东粤化学的股权为前述项目贷款提供质押担保,东粤化学拟以其拥有的资产为前述项目贷款提供
抵押、质押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061)。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东粤化学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行揭阳分行”)签订《项目融资贷款合同》和《最高额抵押合同》,向建行揭阳分行申请借款人民币 8 亿元,借款期限 120 个月,东粤化学以其持有的土地使用权为抵押物,抵押担保责任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5,882.98 万元。公司与建行揭阳分行签订《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和《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以其持有的东粤化学 68.97%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质押项下担保责任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4 亿元。本次担保前,公司对东粤化学的担保余额为 0 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东粤化学的担保余额为 8 亿元,对东粤化
学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1 亿元。本次担保事项中,东粤化学其他股东均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比例担保或反担保,但考虑到东粤化学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的风险控制。东粤化学经营稳定,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本次提供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市分行

1.担保金额:8 亿元

2.担保范围:(1)主合同项下不超过人民币(金额大写)捌亿元整的本金余额;以及(2)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延迟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为实现债券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二)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

出质人: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质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市分行

1.被质押权利名称:公司持有东粤化学 68.97%的股权

2.质押担保范围和最高债权限额:

(1)本最高额权利质押的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质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
(包括但不限于质权人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质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2)本最高额权利质押项下担保责任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肆亿元整。如果出质人根据本合同履行担保义务的,该最高额按履行的金额相应递减。

3. 质押权利的登记或交付:依法需要办理质押登记(含记载、备案)的,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到相应的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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