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环保: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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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1 15:3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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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2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周灿)

本人作为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在 2023 年的工作中,本人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了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周灿先生,男,1985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2008 年 7 月至 2012 年 5 月,就职中石化胜利油田石油工程研究院从事采油
工艺设计工作;2012 年 5 月至 2015 年 8 月,就职中石化胜利油田石油工程研究
院从事资产管理、财务核算工作,期间组织部挂职一年;2015 年 8 月至 2018 年
6 月,任山东诚功(黄岛)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专职律师;2018 年 6 月至 2021
年 6 月,任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21 年 6 月至今任山东
锦晔泰程律师事务所主任。2021 年 9 月至今任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在任职期间符合独立性规定,在履职过程中,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变化。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与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
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出席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公司共召开了 16 次董事会会议和 5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参加会议,并在会前认真审阅各项议案,会议上积极参与讨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慎重的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报告期内参与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亲自出席了委员会会议 1 次。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 2023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审议。同时,本人在报告期内监督公司严格执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薪酬方案。

2、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亲自出席了委员会会议 10 次。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定期报告、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会计政策的变更及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事项进行审查,认真履行了监督、核查的职责,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已根据 2023 年 9 月生效实施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修订了《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制度修订后至报告期末,尚未涉及需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事项,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 年度,本人将严格按照上述制度落实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和执行相关工作。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状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构建完善与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规划、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与年度审计中发挥作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高管等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2023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考察,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并与管理层进行了深入的沟通交流。本人重点关注了董事会审议定期报告的决策程序、公司法治建设、知识产权、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审查了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制度,公司现有内控制度合理全面的规定了公司规范运作过程中所涉及的事项。本人结合在法律领域专业知识与多年从业经验,对公司的合规管理、风险防控及法律实务等相关工作提出了建议。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认真审核提交到董事会审议的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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