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7-13
证券代码:300778 证券简称:新城市 公告编号:2023-083
债券代码:123136 债券简称:城市转债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城市转债摘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城市转债”赎回日:2023年7月5日
2、“城市转债”摘牌日:2023年7月13日
一、“城市转债”基本情况
(一)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80 号),同意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46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60,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50,016,515.85 元。发行方式采用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余额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二)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起在深交所挂
牌交易,债券简称为“城市转债”、债券代码为“123136”。
(三)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2 年 1 月 27 日)满六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2 年 7 月 27 日至 2028
年 1 月 20 日止)。
(四)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2022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调整后,公司最终向 110 名激励对象授予 973,380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按有关
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手续,本次新增股份的上市日为 2022 年 6 月 1 日。
本次新增股份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25,000,000 股增加至 125,973,380 股。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城市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1.
18 元/股调整为 21.1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6 月 1 日起生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2、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7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因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而发生变化,由 125,000,000 股增加至125,973,380 股。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经调整后,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25,973,38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984546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984546 股,共计转增 24,999,996 股。根据上述
权益分派工作实施情况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城市转债”
的转股价格由 21.10 元/股调整为 17.44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6
月 10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
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
二、“城市转债”赎回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城市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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