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尔激光:监事会决议公告
帝尔激光资讯
2024-04-25 19:5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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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300776 证券简称:帝尔激光 公告编号:2024-021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
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通知全体监事。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新波先生召集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本次出席会议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和《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和《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61,187,200.35 元,母公司 2023 年度净利润为 394,115,031.39
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扣除本报告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扣除报告期内派发的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现金红利 80,215,932.12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1,747,872,568.35
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1,657,507,736.37 元。

暂拟以公司 2024 年 3 月 31 日总股本剔除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已回购股份
后的股本 272,015,45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5 元
(含税),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 95,205,410.6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累计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董事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的原则,即保持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5 元(含税)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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