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帝尔激光”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就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 2024 年 4 月 24 日分别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现金管理的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79 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840,000,0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募集资金总额为840,000,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840,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7,407,576.47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32,592,423.53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于 2021 年 8 月 12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E10564 号《验资
报告》。
根据《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预计总投 投入本次募集
入金额 资金金额
1 高效太阳能电池激光印刷技术应用研发项目 37,538.56 33,093.20
2 新型显示行业激光技术及设备应用研发项目 29,557.04 26,046.00
3 补充流动资金 24,860.80 24,120.04
合计 91,956.40 83,259.24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管理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额度及期限
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有序开展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投资产品)。现金管理的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本次额度生效后将覆盖前次授权额度,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现金管理产品,且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公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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