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尔激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帝尔激光资讯
2024-04-25 19:53:26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26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 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2023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78人

2023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533 人

2023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3人

2023 年度业务收入总额(经审计):50.01亿元

2023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5.16亿元

2023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7.65亿元

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71家

截至 2023 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66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2.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
的相关规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 1 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立信能按照 2022 年度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在执行公司 2022 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审计委员会查阅了立信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认可立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2023 年 5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次董事会会议及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1、年审期间出具报告总体情况

立信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执业规范的要求,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
性进行了鉴证,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执行了相关工作,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2、年审期间与管理层和治理层的沟通情况

在审计过程中,立信制订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执行 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独立性、审 计范围、人员和时间安排、识别出的特别风险、重要审计发现等事项与公司管 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3、项目咨询

2023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及时
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 年 4 月 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 1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 年 2 月 6 日,立信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