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财经一篇关于迪普科技的报道,你看了吗? 8月15日,业界知名新媒体《京达财经
口勿月定压倒一妾
2019-04-07 21:3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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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财经一篇关于迪普科技的报道,你看了吗?
8月15日,业界知名新媒体《京达财经》对外发布一篇标题为《迪普科技连续三年亏损也上市,逆天财技靠补贴》的深度调研文章,引起了中访网和各大财经媒体、社会公众的关注。
据 《京达财经》撰文:据《第十七届发审委2018年第108-109次工作会议公告》,7月24日,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功过会。
公开资料显示,迪普科技是一家专注与网络安全和应用交付的公司,主营业务包括网络安全产品、应用交付产品、基础网络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为用户提供相关专业服务。
迪普科技2015年、2016年和2017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4.51亿元、5.32亿元和6.16亿元,净利润分别为0.44亿元、0.68亿元和1.47亿元。
招股书披露,迪普科技本次IPO计划募集资金4.63亿元,用于安全威胁态势感知平台、新一代高性能云计算数据中心安全平台、新一代高性能应用交付平台以及网络安全产品及相关软件开发基地项目,以上四大项目的总投资额约5.66亿元。
翻开其招股说明书,京达君一时目瞪口呆,靠着神奇的政府补贴,背靠中国移动这个大树,经营利润连续三年亏损的这家公司,竟然闯关通过!
我大A股神奇的财技表演,又一次公然出现在迪普科技的招股说明书上。
三年亏损仍上市,大秀财技靠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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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持续亏损
迪普科技共提报了两版招股说明书,在2017年7月的版本中,披露的是2014年、2015年和2016年的数据。
根据数据显示,迪普科技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3.21亿元、4.51亿元和5.32亿元。
然而,报告期各期迪普科技的营业利润均为负值,分别为-2301.33万元、-4311.98万元和-1627.24万元。
也就是说迪普科技连续三年的实际经营都是亏损的。然而它还能正常提交IPO的申请,缘因有来自政府的补贴美化财报。
实际上,2014-2016年,公司分别获得政府补助收入3328.70万元、4962.99万元和5440.16万元,轻松补上了营业利润亏损的漏洞。而这就是净利润三年都为正的逻辑。
营业利润是一家公司的核心利润,是持续竞争力的体现,是利润表上需要重点关心的数字,代表着企业正常盈利能力的营业利润,也是股神巴菲特最看重的财务指标。
试问如此靠补贴才勉强盈利的公司,投机价值几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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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一年11倍,又一种假象
在2018年3月的申报稿中,迪普科技2017年的营业利润又大增1100%,也就是翻了11倍!
实际上,并非公司能在一年时间内脱胎换骨,而是将政府补贴项目由营业外收入转入其他收益科目,造成了营业利润同比增长11倍的神奇效果。
(2018年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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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政策风险极高
2017年政府补贴达到历史最高值5500万,这对公司IPO闯关可谓是及时雨。
2015年—2017年,迪普科技增值税退税收入分别是3191.19万元、4402.62和6504.99万元。
公司过度依赖政府补助已为外界所诟病,但这还不是重点。
一旦税收优惠政策变化,公司业绩极有可能被打回原形;一旦净利润由正转负,对公司的定价会很不利。
因为一些机构投资者不买亏损公司的股票是一个铁律,投资者不得不防。
主营业务放缓,应收账款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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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增速放缓,行业竞争激烈
报告期内,迪普科技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4.51亿元、5.32亿元和6.16亿元,同比增长40.15%、18.02%和15.77%
数据上看是持续增加的,但增长态势上的放缓却十分明显。
2013年曝光的“棱镜门”事件给各国政府敲响了警钟,信息安全行业在市场需求不断扩大以及国家政策支持的背景下,也得到快速发展;然而,越是大家都看得到机会,竞争越是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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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竞争,费用激增
数据显示,迪普科技应对激烈的行业竞争,销售费用率高出同行近10个百分点。
销售费用在各期分别为1.22亿元、1.44亿元和1.63亿元,销售费用率分别为37.52%、31.76%和30.69%,而7家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值则分别为23.82%、21.46%和21.45%。
招股书解释称,这主要是由于公司处于发展上升阶段,业务规模相对较小,但销售区域广阔,客户较为分散,在全国范围内设立了27家办事处,销售人员的薪酬和办事处租赁费用均较高,导致销售费用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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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地位较弱,应收账款较高
由于涉及信息安全的用户,都是规模巨大的企事业龙头,如政府事业单位,以及运营商、电力能源、金融等领域大客户为主。
公司在销售上没有地位,应收账款也比较高。
主要以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7532.89万元、1.09亿元和8592.35万元,应收账款绝对金额较大。
移动入股又欠账,关联交易遭问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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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移动入股,不改常年欠账
迪普科技向三大运营商的销售收入金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较大。
一方面存在行业集中度过高的经营风险。
另一方面,公司因此收到的应收账款金额以及应收账款占收入的比例呈现逐渐上升的趋势,更凸显了公司在销售中的弱势地位。
2015-2017年末,迪普科技向中国移动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4431.47万元、7438.55万和4309.21万,应收账款余额占收入金额分别为40.29%、73.22%和79.51%,逐年上涨。
实际上,2016年12月,中移创新通过增资入股发行人,持股4.55%,在发行人董事会中派驻1名董事。
而中国移动还是迪普科技的持股股东,按说中国移动的是不差钱的主,尤其对自己持股的公司,还如此欠款,迪普科技真是有苦难言。
对此,发审委要求迪普科技说明中移创新向公司增资的原因与背景;公司未将中移创新认定为关联方的原因;结合中移创新增资前后公司向中国移动销售具体产品的数量及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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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斌科技,又一家关联交易公司
迪普科技的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是郑树生,持有公司发行前53.78%的股份,另外还直接持有宏杉科技41%的股份并兼任董事长。
宏杉科技从事企业级存储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距离迪普科技不到10分钟车程的地方,并且迪普科技与宏杉科技存在重叠供应商和客户情形。
对此,发审委要求公司说明:
与宏杉科技是否存在利益输送、转移费用或其他损害发行人利益的情形。
与宏杉科技是否存在同业竞争。
是否在产品、业务、人员、资产等方面保持独立,未将宏杉科技纳入发行人主体的原因。
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是否有切实可行的措施防止同业竞争或利益冲突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
实际上,两家公司都位于杭州,相距车程不足10分钟。
两家公司的共同的总代理商都多达三家,在客户明显重叠的情况下,发审委的担忧不无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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