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龙化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康龙化成资讯
2019-01-16 20:18:13
  • 点赞
  • 20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9-01-17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本次发行在缴款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并于2019年1月17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主要变化如下:



1、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于2019年1月17日(T+2日)16:00前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9年1月17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3、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根据《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19年1月16日(T+1日)上午在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上步工业区10栋3楼主持了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摇号抽签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深圳市罗湖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公证。现将中签结果公告如下:



末尾位数 中签号码



末“4”位数 0797,2797,4797,6797,8797



末“5”位数 38261,58261,78261,98261,18261,95445



末“6”位数 102703,302703,502703,702703,902703,463205



末“7”位数 6382962,8882962,1382962,3882962



末“8”位数 99344032,19344032,39344032,5934403,279344032,



26790922,76790922



末“9”位数 012476518



凡参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118,134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7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