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谭胜)
本人作为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 2023年度工作中,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了相关会议。勤勉尽责,注重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谭胜,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曾任山东纺织工学院科员、中国银行青岛市北支行科员、深圳正风利富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深圳中洲会计师事务所总经理助理、深圳金正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平谷地产发展(大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团队长、深圳长基资产
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监事;2022 年 12 月至今任隆利科技独立董事;2023 年 8 月至
今任点星资讯(东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关于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3 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会议,共召开了 3 次股东大会。
本人按时亲自出席了各次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 席 董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
谭胜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事 会 次 未亲自参加董 东大会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数 事会会议 次数
7 4 3 0 0 否 3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故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按期召集和主持会议,会前提前查阅审计事项相关资料,与审计、财务负责人进行沟通,与会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内部审计工作、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提出建议并进行表决;利用专业知识对定期报告、财务报表、利润分配方案等进行审核,并与会计师事务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同确认定期报告相关内容,确保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司年审工作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工作进行指导评价,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能。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4 次,本人按时出席审计委员会的 4 次会议,审议
了《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结合公司主要财务指标以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等关键信息,协同与会委员对公司薪酬政策与制度的修订、具体执行进行讨论并提出相关合理化建议,会后密切跟进落实情况,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本人按时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审议了《关于确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报酬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需要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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