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6-14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29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7,243,733股,
发行价格为25.1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61,507,447.6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09,422,992.31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352,084,455.31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已于2018年6月5日出具“致同验字(2018)第351ZA0007号”《验资报告》(以下
简称“《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开户银行、保荐
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
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东莞南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宁德分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
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和存放金额如下:
序 开户银行 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存放募集资金金额(元)
号
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 宁德时代湖西锂
1 省分行 2190000100000252297 离子动力电池生 600,000,000.00
产基地
序 开户银行 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存放募集资金金额(元)
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宁德时代湖西锂
2 司东莞南城支行 999014836910888 离子动力电池生 1,572,469,711.11
产基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宁德时代湖西锂
3 限公司宁德蕉城支行 1407002629008238663 离子动力电池生 1,000,000,000.00
产基地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宁德时代湖西锂
4 限公司福州分行 697299886 离子动力电池生 200,000,000.66
产基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宁德时代动力及
5 司宁德分行 137010100100157000 储能电池研发 1,000,000,000.0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宁德时代动力及
6 司宁德分行 8111301013300414044 储能电池研发 1,000,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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